近日,重庆市教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社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《重庆市公费男幼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》。《方案》提出,2017年启动公费男幼师培养工作,公费男幼师培养工作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承担,计划招生77人,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。
根据《方案》,2017年公费男幼师培养工作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承担,计划招生77人,为主城九区之外的区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培养专科层次的男幼师,培养学制为5年。
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参加重庆市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,身体健康,体检合格(以参加中考体检结论为准)的男生都可报考。
《方案》显示,报考男幼师公费培养的初中毕业生,自愿选择填报“男幼师”类别,可兼报普通高中,联招区县的可兼报联招。凡报考“男幼师”的考生,应与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“3+4”分段招生考试的考生,同步登陆“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”填报志愿,同时选择签订协议区县。
报考“男幼师”的考生,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。考场设置和阅卷均按照中职与本科贯通“3+4”分段招生考试规定进行统筹安排,并参照联招录取最低送档分数线划定录取分数线,根据考生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,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。
《方案》显示,公费男幼师培养学制为5年,1—3年级注册为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,4—5年级注册为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籍。
第六学期学生完成高中阶段理论课学习,需要通过转段考试,成绩合格的方可转入高职院校继续专科阶段的学习。转段考试不合格的,不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阶段的学习,达到中师毕业要求的学生,可颁发中等师范教育毕业证书。对修完五年规定课程且考核合格、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,颁发高职院校专科学历证书。
根据《方案》,公费男幼师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、住宿费全免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由重庆市财政承担。1—3年级,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相应资助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;4—5年级,执行高职专科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和收费政策。但公费男幼师在校学习期间,不得转学或转专业。
公费男幼师毕业后,通过公开择优考核招聘到签订协议区县(自治县)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工作,最低任教服务期限为6年。服务期内,公费男幼师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和研究生,未满服务期也不得向本区县外其他单位流动,服务期满3年,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,可在签订协议区县(自治县)政府举办的幼儿园间流动。
提醒考生注意的是,公费男幼师在校学习或服务期内,未能履行协议的,按违约处理。要按相关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,并及时办理解约。